《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並不是針對“任何技術”都進行管制,而是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只有列入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目錄的技術,才需要遵守嚴格的出口許可要求。目錄以外的絕大多數普通技術(包括通用大模型、Agent應用層如Manus、非敏感大模型應用、非特定語言的語音/圖像處理技術等),屬於自由進出口,不需要申請許可證,只需在某些情況下辦理合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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