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委員會5月4日宣布,自今年6月起將允許非營利法人和虛擬資產交易所出售虛擬資產。根據最新指導方針,具有5年以上業務歷史的外部審計法人可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但需設立內部"捐贈審議委員會"。非營利法人接收的虛擬資產必須立即變現,且僅限於在3家以上韓元交易所上市的資產。交易所方面,出售僅限用於運營費用,並需遵守每日交易限額,以最小化市場影響。新規將於6月1日起實施,旨在規範市場秩序並防範"上市閃崩"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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