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买卖合约:法律效力与取消风险



在香港房地产市场,临时买卖合约虽名为「临时」,却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许多人误以为可以轻易取消或用双倍订金解约,但实情并非如此。我亲身经历过这种纠纷,深知其中陷阱。

临时合约一旦签署,买卖双方都必须履行合约义务。香港法例中并没有允许买家以双倍订金取消交易的条款,除非合约中明确注明这项条件。业主也不一定会同意解约,这让买家处于极为被动的位置。

如果双方在14天内未能签署正式买卖合约,则需支付100港元的厘印费用。这看似不多,但实际上是提醒双方交易仍然有效。

违反临时买卖合约的后果因情况而异:
- 买方挞订:通常会失去已付的订金(约楼价的3-5%)
- 卖方违约:若合约有注明,需向买方赔付双倍订金

更严重的是,若在正式买卖合约后违约,赔偿金额可能远超订金。买方可能需要赔偿楼价下跌的差价,卖方则可能需赔偿楼价上涨的差价,而追讨期长达六年。

市场现状下,买家似乎有更多议价空间,但这不代表合约可随意取消。在签署前,务必清楚了解所有条款,甚至考虑加入合理的保障条款,如契约问题或财务问题可取消合约等。

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意见,而非完全依赖地产代理的说法。这笔交易关乎巨额资金,一时冲动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失。

临时合约虽「临时」,但其法律效力绝对不容小觑。
查看原文
此页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仅供参考(非陈述/保证),不应被视为 Gate 认可其观点表述,也不得被视为财务或专业建议。详见声明
  • 赞赏
  • 评论
  • 转发
  • 分享
评论
0/400
暂无评论
交易,随时随地
qrCode
扫码下载 Gate App
社群列表
简体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