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意識到一件關於作家財富的相當瘋狂的事情,大多數人可能沒怎麼想過。比如,我們一直在談論科技或金融界的億萬富翁,但地球上最富有的人之一,竟然只是作家。而且,我是說真的賺大錢。



所以我在研究這個時,J.K.羅琳的淨資產實際上已經突破了10億美元,這在想像中是非常瘋狂的。她是史上第一位達到這個里程碑的作家。哈利波特系列徹底改變了遊戲規則——我們說的是超過6億本的銷售量,涵蓋84種語言,加上所有的電影版權和商品。這是從書籍中創造的世代財富。J.K.羅琳的10億美元淨資產,讓她站在了與其他作家完全不同的層次。

但這裡就變得有趣了。詹姆斯·帕特森以8億美元位居第二,說實話這很合理,因為他自1976年以來已經寫了超過140本小說。這家伙基本上是一台出版機器。吉姆·戴維斯,格拉菲爾德的創作者,也有8億美元——所以卡通畫家如果掌握了IP,也能賺大錢。

然後還有像丹妮爾·斯蒂爾,600萬美元,格蘭特·卡多恩也是600萬美元,還有《辛普森家庭》創作者馬特·格朗寧也是600萬美元。僅斯蒂爾一人就寫了180多本書,銷售超過8億本。這不是打錯——8億本。這些都不是一夜成名的作品,而是高產的機器。

史蒂芬·金、保羅·柯艾略和羅絲·肯尼迪都大約在5億美元左右,而約翰·格里沙姆則以4億美元位居前十。格里沙姆顯然每年僅靠書籍和電影版權的版稅就能賺到5000萬到8000萬美元。每年。這是大多數人夢寐以求的被動收入。

令人瘋狂的是,這些財富有多少來自於改編作品。格里沙姆的法律驚悚小說變成了票房大片,金的恐怖小說成為了文化現象,顯然羅琳的哈利波特宇宙也變成了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特許經營。所以,這不僅僅是賣書——而是擁有IP,讓它在多個媒介中為你工作。

J.K.羅琳的財富故事可能是最有趣的,因為她從一無所有開始,建立了一個真正改變文化的事業。但所有這些作家都證明,只要你能吸引讀者的想像力,建立一個可持續的作品集,財務上的回報實在是瘋狂的。也許這就是為什麼現在這麼多人熱衷於寫作和出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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