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項目海外發幣主體選擇指南:新加坡基金會還是最佳選擇?

RWA項目海外落地:發幣主體選擇指南

隨着RWA監管框架的持續完善,越來越多RWA項目開始在海外落地。RWA項目的核心是將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涉及代幣發行時,由於各國法規要求較高,項目方必須"合規先行"。發幣主體的選擇是代幣發行合規中的基礎卻又關鍵問題。

近年來,新加坡因開放的監管態度和完善的制度框架,逐漸成爲加密貨幣行業創業者和投資人青睞的"加密貨幣天堂"。選擇新加坡基金會作爲RWA項目發幣主體似乎成了"理所應當"的選擇。

本文將從專業律師視角,結合各國法律框架和實踐經驗,爲大家梳理以下幾個問題:

  • 加密貨幣行業常說的基金會是什麼?與傳統基金有何區別?
  • 爲何RWA項目通常選擇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是否只有基金會這一選擇?
  • 爲何大家偏好選擇新加坡基金會作爲主體?
  • 在2025年,新加坡基金會是否仍是RWA項目落地的最佳發幣主體?有無其他地區或主體類型可供選擇?

一、基金會的本質及其與傳統基金的區別

盡管各國對"基金會"的定義和架構不同,但大多數基金會至少具備以下特點:

  • 非營利性和公益性:基金會爲公益目的設立,運營收入僅用於再投資,不向成員分配利益。基金會沒有股東,只有成員。

  • 獨立法人資格:基金會作爲獨立法律實體,擁有自身資產和內部治理機構。部分基金會設有理事會和監事會負責日常管理。

相比之下,傳統"基金"本質上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資金池集合。金融行業常見的"基金公司"實際是一類"基金管理人"。基金公司通過發行"基金產品"募集投資者資金形成資金池,管理該資金池爲投資者獲取收益,完成基金的"募、投、管、退",並收取管理費。

由此可見,"基金"(Fund)與"基金會"(Foundation)雖然表述相似,但法律含義大不相同。

二、加密貨幣行業爲何偏愛基金會?

首先,基金會的非營利性和公益性特點,與加密貨幣行業的去中心化特性相契合。基金會不向成員分配利益,成員僅作爲管理者參與治理。這與加密貨幣行業、Web3領域推崇的社區自治治理框架不謀而合。選擇基金會作爲主體有利於項目包裝宣傳,更易獲得投資者和社區參與者信任。

其次,以太坊基金會作爲行業標杆的影響力不容忽視。作爲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的運營主體,以太坊基金會影響了許多Web3創業者和從業者選擇基金會作爲實體。

最後,基金會的非營利性質在許多國家可享受稅收豁免或優惠,有助於降低項目運營成本。

總之,基金會制度框架成熟完善,其特性與加密貨幣行業需求契合。加密貨幣從業者和參與者年輕化趨勢明顯,對這種傳統"old money"熟知的嚴肅主體形式也頗感興趣。因此,基金會概念在幣圈逐漸流行,吸引越來越多關注。

然而,從法律角度看,完成代幣發行並非必須通過基金會主體。RWA項目方也可選擇傳統私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營利主體作爲發幣主體。多數項目方選擇基金會,更多出於項目宣發、運營成本、稅收籌劃等商業考量。從業者無需過分迷信基金會,它並非RWA項目唯一的發幣主體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會作爲非營利組織,雖可接收加密貨幣資產,但在許多國家或地區無法在商業銀行正常開設帳戶。因此,以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時,通常還需設立一個私人有限公司與之配套。

Web3律師25年解讀:RWA項目落地海外如何選擇發幣主體?新加坡基金會仍是"香餑餑"?

三、新加坡基金會及其受青睞原因

需要注意,"新加坡基金會"更像是加密貨幣行業的慣用說法。從法律角度看,新加坡法律實際上並無傳統意義上的基金會(Foundation)概念。加密貨幣行業所謂的"新加坡基金會"實際指按新加坡法律被認定爲"非營利性組織"(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的法律實體。多種法律實體都可被認定爲非營利性組織,如公衆擔保有限公司、社團或慈善信托。對RWA項目方而言,通常選擇擔保有限公司這一法律實體。因此,加密貨幣行業所謂的"新加坡基金會"實際是被認定爲"非營利性組織"的擔保有限公司。

先前加密貨幣行業頻繁選擇新加坡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1. 新加坡當局對加密貨幣行業持較爲開放包容態度,體現在對作爲發幣主體的基金會註冊申請審批上。當時,許多加密貨幣項目都能較爲輕鬆通過相關審批,以新加坡基金會方式完成代幣發行。

  2. 新加坡政府積極支持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發展,爲代幣發行活動提供全球領先的法律框架和監管環境。加密貨幣在新加坡合法,涉及加密貨幣的合同不會因此被認定非法。同時,新加坡針對加密貨幣制定了完善法律框架,覆蓋ICO、稅收、反洗錢/反恐怖主義以及虛擬資產購買/交易等各方面。

  3. 新加坡擁有發達的金融和法律基礎設施,長期吸引國際資本關注,國際美譽度良好。在新加坡設立發幣主體能提升項目可信度和專業性。此外,新加坡與中國同處東八區,無時差,對衆多中國華人玩家和項目方較爲友好。

那麼到了2025年,RWA項目還能否選擇新加坡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呢?

單從法律層面看,新加坡當局並未明文禁止新加坡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在當地落地。但根據與新加坡當地律所、會計師、公司祕書的最新溝通,近年來以新加坡基金會形式設立的加密貨幣公司出現了諸多合規監管問題。在輿論和政策監管壓力下,以ACRA(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爲首的新加坡當局,開始大幅收緊對從事加密貨行業相關基金會的審批。

據多方消息印證,目前ACRA會在基金會註冊時進行詳細背景調查,一旦發現與加密貨幣行業存在關聯可能,基本不會批準註冊申請。因此,RWA項目選擇新加坡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雖在法律上仍具可行性,但實踐層面基本已被堵死。

四、RWA項目可選擇的其他發幣主體

基於多年相關業務經驗和成功案例,推薦以下兩種選擇作爲發幣主體:

  1. 美國基金會

選擇美國基金會作爲發幣主體的邏輯與選擇新加坡基金會基本一致,最大區別在於目前美國監管機構對代幣發行活動態度仍相對開放。新任總統對加密貨幣行業整體持支持態度。

美國基金會註冊週期較快,門檻要求簡單限制少。以科羅拉多州爲例,註冊一個非營利性基金會通常一周內即可完成。

  1. 阿聯酋基金會或DAO組織

阿聯酋基金會整體架構與新加坡基金會較爲類似。但需注意,新加坡和阿聯酋分屬不同法系。新加坡屬英美法系國家,阿聯酋爲伊斯蘭法系國家,二者在法律適用、司法體系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一點在處理跨法域復雜合規問題時至關重要。

DAO組織(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通過智能合約實現自治的組織形式。阿聯酋已出臺完整規章制度和監管框架。根據規定,阿聯酋DAO組織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非營利性特徵。

某主流交易所已與阿布扎比投資機構MGX達成20億美元投資交易,這是該交易所首次引入外部機構投資者。MGX聯合創始人之一爲阿聯酋阿布扎比主權基金。阿聯酋主權基金與主流交易所強強聯合,預計將進一步推動加密貨幣行業在阿聯酋發展。長期來看,中東加密發展前景值得期待。

綜上所述,阿聯酋基金會或DAO組織也是可選的發幣主體。但在阿聯酋註冊基金會或DAO成本較高,更適合具一定規模的項目。

Web3律師25年解讀:RWA項目落地海外如何選擇發幣主體?新加坡基金會仍是"香餑餑"?

五、選擇美國基金會作爲RWA項目發幣主體需注意的風險和卡點

  1. 需取得相應牌照,如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頒發的MSB牌照。

  2. 中美地緣政治關係緊張導致美國對離岸公司監管態度和力度頻繁變化,爲公司長期合規運營帶來不確定性。

  3. 美國金融、公司相關商法異常復雜,需系統了解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合規難度和復雜度較高。

  4. 美國稅務機構(IRS)審查極爲嚴格。在美國設立基金會主體需專業稅務籌劃團隊支持處理相關稅務問題,否則企業關聯人存在被美國長臂管轄影響的風險。

結語

在全球加密貨幣行業監管前景尚不明朗的當下,中國項目方落地RWA項目時務必堅持"合規先行"。因此,RWA項目方需積極與專業加密貨幣行業律師團隊緊密合作,共同推進項目落地。

Web3律師25年解讀:RWA項目落地海外如何選擇發幣主體?新加坡基金會仍是"香餑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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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抄底人vip
· 08-19 04:41
就新加坡呗 简单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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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ioShackKnightvip
· 08-18 22:42
润到新加坡好还是韩国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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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上资深吃瓜群众vip
· 08-17 01:03
新加坡又要被割一波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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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投舔狗vip
· 08-17 00:55
这么多rwa项目都去新加坡 卷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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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投票从不参与vip
· 08-17 00:54
都说去坡县 就一窝蜂了属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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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Ruggervip
· 08-17 00:46
还不如去迪拜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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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柠檬精vip
· 08-17 00:45
也不知道当初早点懂这些去新加坡多好 亏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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